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公司2023年度校内管理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及基本条件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公司管理岗位、专职从事管理工作(专职从事老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不参与评审),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具备相应系列现行职称晋升条件的在职在岗干部,可按程序申请评审。
2.申报人任现职年限按满年满月计算至2023年12月31日,其提交任现职以来取得的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的截止日期不得晚于11月30日。
二、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规范校内评审推荐程序,全部申报材料都将进行公示。
三、评审文件依据
参评校内管理研究系列评审条件依据《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试行)》(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校人〔2020〕38号)(附件1)。
四、工作安排
1. 各二级单位报送推荐人员名单
申报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按照资格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1月28日下午5时前将《2023年度校内管理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单位推荐人员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材料(附件2)报至人事处团队料。
2. 职能部门审核业绩成果
11月29日至11月30日,申报人携带审核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3)、评审表内容涉及所有业绩成果原件在科技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前沿院等职能部门审核,由审核人在审核项目旁签字盖章。
3. 人事处资格审核
12月1日,申报人携带审核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学历学位证书、业绩成果、荣誉证书等原件在人事处团队料进行资格审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审核无误后,打印5份并盖章,提交人事处。
4. 12月2日起进行材料公示、评审等工作。
五、其他说明
1. 对继续教育、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2. 参评工作业绩应与本职工作相关,申报副高个人提交3份工作案例,申报中级个人提交1份工作案例(模版详见附件4)。
3. 申报人参评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业绩应是基于管理工作开展的思考或研究,论文内容应与本职管理岗位工作相一致或相关联。
(2)业绩内容应有利于促进本职管理岗位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升管理水平和管理研究能力。
(3)论文及项目可用于校内管理工作经验分享,也可在校外同部门领域中进行交流。
联 系 人: 王瑶
联系电话: 86168060
办公地点:逸夫楼302B
附件1:《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管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试行)》(beat365手机版官方网站校人〔2020〕38号)
附件2:《2023年度校内管理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单位推荐人员汇总表》
附件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附件4:工作案例模版
人 事 处
2023年11月27日